项目概况
**县喀****学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喀****学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60
最高限价(元):635500,363000,447570,87679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县喀****学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包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35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教学及办公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县喀****学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包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6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生活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县喀****学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包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4757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教学功能室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县喀****学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包四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7679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子类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供货完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项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报价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1)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 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6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4****机关出具近6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填报日期的完税证明 ****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
(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以上网站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查询截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日期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博斯坦南路
联系方式:0903-****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团结大厦11楼1102室
联系方式:0903-****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仝女士
电 话:090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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