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4年11月我局受理审批相关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4项(其中,首次申领2项,重新申领2项)。现将作出的许可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市胜利路33号;邮编:834000;电话:0990—****537,0990—****817。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许可证号 | 注册地址 | 活动种类和范围 | 有效期至 | 办理类型 |
1 | **市独****社区****中心 | 季彦汝 | 新环辐证〔D0072〕 | **维吾尔自治区**市**子区**路120号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9-11-25 | 首次申领 |
2 | **市独****社区****中心 | 田** | 新环辐证〔D0073〕 | **维吾尔自治区**市**子区**路787号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9-11-25 | 首次申领 |
3 | **市独****社区****中心 | 沈寅坤 | 新环辐证〔D0061〕 | **维吾尔自治区**市**子区厂南路33号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9-2-5 | 重新申领 |
4 | 乌****医院有****公司 | 马少华(负责人) | 新环辐证〔D0039〕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永红路副1号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7-2-23 | 重新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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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