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十)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六师**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师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污水再生水利用存在短板。“****处理厂污水未进行再生利用,未达到兵团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率的规定要求”
二、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整改目标
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达到兵团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的规定要求。
四、整改措施
2022年6月完成《**市城市污水中水**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2022年9月完成项目立项。2024年11月完成项目工程建设。
五、完成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整改落实。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根据师市环督办《关于印发(第六师**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师环督办领发〔2021〕1号)文件要求及2024年第1****政府常务会和第7次师市党委党务会会议精神,****水回用项目由****公司为项目主体单位实施建设。一是****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安排部署,调度中水回用项目进度,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强化协作,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推动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二是对照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督办落实,办结销号。三是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建设局工作大局,与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实效,全程推动,加强协调,互促互进,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
(二)全力推进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协调发改、财政部门,落实项目资本金,积极对接协调金融机构,为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融资,解决项目资金,确保中水回用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该项目于2022年3月取得《关于下达****水回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年4月3日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2024年4月20日办理供地规划手续,2024年8月6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中水回用泵房1座,规模3万m3/d,总建面积318. 56平方米,吸水池1座,容积3000立方米。**中水回用管道24. 892千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0994-****362
邮箱:****@qq.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099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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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