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县人工影****基地建设项目已经由柯发改批(2024)1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县人工影****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00万元,评标办法为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施工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计分制)。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地区**县玉尔其乡
2.工程规模:**人工影****基地;临时储存库建筑面积100.98平方米,地上一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4.95米;管护用房建筑面积244.66平方米,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4.75米;流动作业车和高炮停放棚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地上一层,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高度4.2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并购置人影智慧化作业指挥系统等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县人工影****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12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2月18日10时00分至2025年03月12日10时30分
2.领取方式:**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费用: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5.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5.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地区行政公署网、****政府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幸福路9号 地址:**市采荷路1号云山悦府
综合办公区17号楼 12号楼2单元202室
邮编:843600 邮编:842008
联系人:王敏 联系人:罗磊
电话:159****9308 电话:147****3959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