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新疆-铁门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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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2026-10-15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内容概述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755

传 真:0996-****761

通讯地址:******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产****门市24团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源置换工程)

第二师24团**(原26团)

****

**博森****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24团**(原26团),项目起点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01'07.051",北纬42°13'26.341",终点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05'28.163",北纬42°12'01.361",总占地面积73000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面积59400平方米,临时占地13600平方米),渠道长度共6.56千米。项目为改建工程,防渗改**行渠长度6.56千米,设计流量0.50立方米/秒,渠道沿线配套渠系建筑物31座(水闸18座、渡槽4座、倒虹吸2座、盖板涵3座、涵洞1座、农桥1座、闸后连接渠跌水2座),其中拆除重建建筑物9座、**建筑物11座、保留维修建筑物11座,同时对平行渠附属支渠(一支渠~五支渠)进行维修,关停机井10眼。项目总投资143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9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2%。

废气:施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设混凝土拌和站;施工区采用遮盖、围挡及洒水抑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施工道路临时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

废水:施工期项目区不设置机械冲洗、维修设施和临时生活区。施工期产生的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堆放于渠道两侧,用推土机及挖掘机整平以加固渠**堤;原渠系建筑物拆除时产生的弃渣,拉运****填埋场进行处理;施工废料外售综合利用;焊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基座降低噪声,设立警示牌,限制车速,禁止鸣笛,提醒来往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2

****泽****公司年产50万吨硅合金项目

第二****开发区化工园区和通片区

****泽****公司

****设计院****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开发区化工园区和通片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34'08.5992",北纬42°19'22.3915",总占地面积49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8491平方米。项目为**工程,主要建设12台54MVA半封闭硅合金矿热炉生产线,配套建设1座693平方米翻车间,配套2座翻车机,分别用于硅石和球团卸料、兰炭卸料;2座150平方米转运站,分别用于硅石和球团转运、兰炭转运;3座13725平方米配料间分别供应3座熔炼车间的原料配料;3座22748平方米的硅铁合金熔炼车间,共有12台54MW电炉,每座车间设4台54MW电炉,每台电炉配套布料系统及出铁浇铸系统,设1套烟气处理系统(配套脱硫及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1座10400平方米发电系统,配套12×27吨/时余热锅炉+3×25兆瓦次中温、次中压凝汽式空冷发电机组;1座180平方米成品破碎间;1座720****中心,用于日常化验;1座972****中心,用于产品研发、科研研究;一座6240****中心,用于日常设备维护;1座2700平方米汽车库;建设办公楼、综合楼、食堂、宿舍楼;建设1座8280平方米全封闭硅石球团料仓,分区存放硅石及铁球团矿;建设1座8280平方米全封闭兰炭料仓,存放兰炭;建设3座2592平方米微硅粉库,每座熔炼车间的2座微硅粉加密系统合用1座微硅粉库,储存吨袋包装的微硅粉;建设1座硅渣库,用于存放厂内电炉浇铸后分离自然块硅铁合金产品时分离的硅渣,采用硅渣桶收集,密封转运;建设1座270平方米加油间,内设10m3地上卧式圆筒形柴油储罐,配套加油及安全设施,用于厂内部分燃油机械设备加油;建设1座4032平方米材料库,用于厂内设备、材料存放。配套建设1座27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36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及2座容积为5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等生产辅助设施,以及办公楼、宿舍、综合楼等生活设施。项目总投资2684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9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62%。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硅石球团卸料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1根65米DA001排气筒,兰炭卸料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1根65米DA002排气筒。硅石球团转运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1根30米DA003排气筒。兰炭转运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1根30米DA004排气筒。配料间配料废气采用3套布袋除尘+3根55米DA005、DA006、DA007排气筒。熔炼车间的矿热炉布料废气采用6套布袋除尘+6根45米DA008、DA009、DA010、DA011、DA012、DA013排气筒。熔炼车间的12台矿热炉烟气分别配套烟气处理系统,每2台矿热炉烟气合并1根排气筒排放,即采用12套“SNCR脱硝+SDS脱硫+布袋除尘”烟气处理系统+6根120米DA014、DA015、DA016、DA017、DA018、DA019排气筒。熔炼车间的矿热炉出铁及浇铸废气共采用6套布袋除尘+6根65米DA020、DA021、DA022、DA023、DA024、DA025排气筒。成品破碎车间破碎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1根50米DA026排气筒。翻车间采取集气罩收集废气、布袋除尘、出入车辆冲洗措施。硅石、球团、兰炭储存均采用封闭式料棚储存,兰炭料仓采取水雾抑尘措施。转运落料点上方设半封闭集气罩,配料间在振动筛产尘点设半封闭集气罩,每个布料点、出铁口、浇铸机、破碎机上方分别设半封闭集气罩,1布袋除尘。矿热炉采用大风机负压抽风,每个大炉门处设置一个气封装置。实验过程中产生废气的各项验操作均在通风柜内进行,实验废气由通风柜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到楼顶排放。厂内运输道路全部硬化处理,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本项目有组织粉尘颗粒物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2012)中表5排放浓度限值;矿热炉烟气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2012)表5排放浓度限值和《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铁合金行业A级企业排放指标限值要求(PM<10mg/m3),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参照《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兵环发〔2019〕139号)控制(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氨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2012)中表7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期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现场喷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可排至环保厕所,粪便污水定期****处理厂处理,施工结束后拆除。运营期余热发电系统排水、软水系统排水均为清净水,收集后回用于发电系统冷却、兰炭料仓水雾降尘及车辆高压冲洗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化验室多次冲洗水经中和处理后,****园区污水管网,最终依托223****工业园****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住建部****填埋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原料系统除尘灰采用吨袋包装送矿热炉加料口回用。车间落料和微硅粉分别采用吨袋包装、炉渣和废耐火材料采用车辆运输至厂外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锭模采用车辆运输外售综合利用。成品破碎收尘灰采用吨袋包装作为产品外售。废布袋由除尘器厂家回收。废滤膜、车辆冲洗污泥采用车****填埋场处理。废润滑油使用废油桶密封,实验废液使用专用桶密封,实验废弃物装箱密封,在厂内危废暂存库暂存后,送资质单位处理。厂内生活垃圾设垃圾箱收集,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餐厨废油脂桶装收集后送废油脂加工企业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采用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电磁辐射:****电站配电装置采用户外布置,****电站厂界及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000V/m和100μT控制限值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