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源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项目监理标段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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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污染源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项目监理标段

****开发区污染源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项目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污染源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项目 已由 ****委员会 以 库经开经发字【2026】2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开发区污染源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项目监理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 采取“园区污染地下水管控和修复工程+长期监测”的总体技术路线,****园区污染地下水管控、原位修复及长期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等工程。具体包括:**15眼监测井,统筹利用原有15眼监测井开展地下水原位修复;重点攻克苯和1,2-二氯乙烷超标区域,****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控管理制度与技术规范,地下水污染管控范围风险管控范围为187606.36平方米,处理地下水****608立方米。

2.1.3 工程投资额: 70 万元

2.1.4 计划工期: 773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不含冬休)

2.1.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1.6其他: 需要项目负责人

2.2招标范围: 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 。

其他要求: /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财务要求: ****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扫****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业用章,****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三 年,指 2023 年起至 2025 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第(1)、(2)项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 2025年11月12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止(投标截止日时在以上指定平台能查询到的,但距公示时间已超过1年的,不作为信誉要求的认定依据)。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注:信誉要求以投标截止日时查询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

3.6.2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口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 年,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 年,指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3.7其他要求: 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24 日 19 时 30 分,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6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地区行政公署网 上发布。

9.****管理部门及电话 ****环境局****分局 0997-****118

10.其他

(1)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必须与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信息一致。(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招标人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幸福路65****中心

联系人:冯利秋

电 话:180****555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企业公馆B座102室

联系人:汪伟宏

电 话:152****0610

2026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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