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若羌县依法确认由农民集体使用国有农用地事宜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审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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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县依法确认由农民集体使用国有农用地事宜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6-10-20 18: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国有农用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决策部署,依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25〕44号)及《关于指导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国有农用地法确认和“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新农办政改函〔2025〕148号)等文件精神,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尊重历史、保障权益、规范管理”原则,扎实推进我县农民集体长期管理使用国有土地依法确认工作,明确后续经营管理规范,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保障村集体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政府对**县部分国有农用地依法确认交由农民集体使用,根据《**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的规定,鉴于当前已进入2026年10月下旬,正值**县红枣采摘、粮食作物秋收攻坚扫尾与冬灌备耕的重要时段,且本次确认工作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为维护农业生产正常秩序,严格落实自治区国有农用地依法****工作部署,防止决策滞后延误农事安排、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工作实际确需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故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7日。(2026年10月21日10时至2026年10月28日10时)。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日内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反馈至****。

联系人:王兵霞

联系地址:**县团结路411号

联系电话:0996-****428

传真:0996-****902

邮箱:****@qq.com

附件:1.**县依法确认由农民集体使用国有农用地事宜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县将国有农用地依法确认给村集体使用(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县拟确认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的国有农用地面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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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

王鹏
77c23c3eadb64a2dbf****6274d9e42d/files/附件1:**县依法确认由农民集体使用国有农用地事宜的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77c23c3eadb64a2dbf****6274d9e42d/files/附件2:关于《**县将国有农用地依法确认给村集体使用(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77c23c3eadb64a2dbf****6274d9e42d/files/附件3:**县拟确认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的国有农用地面积统计表.xlsx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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