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伊宁院区外科楼移动C型臂设备机房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审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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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2

项目名称 ******院区外科楼移动C型臂设备机房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医院**院区外科楼9楼5号手术室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4.59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巫志勇
联系人 伍凯乐 联系电话 166****0686
项目投资(万元) 350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院区外科楼移动C型臂设备机房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 1)拟新购置一台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设备,采购已完成,型号为Cios spin Hybrid,安装地点:**院区外科楼9楼5号手术室。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环保措施:(一)加强辐射环保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成立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做到有效管理,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岗位职责、人员健康、台账管理等管理规章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二)加强对射线装置的安全防护管理。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应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连锁,工作指示灯。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做好放射工作场所和环境的定期监测工作,应对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三)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辐射管理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维护及管理人员,应急人员、偶然受照人员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上岗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辐射防护管理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和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附加有效剂量限值和约束值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标准要求。(四)做好各类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准备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医院已组织Ⅲ类射线装置操作人员完成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
承诺:**** 巫志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巫志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3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