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水务发展集团洛浦县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对外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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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水厂概况

1. 出租点位交通便利,位于主要交通要道或标志性地点。

2.厂区内整体架构完整,具备生产、运营的基础条件。

3.厂区内水、电供应稳定,能满足日常生产生活需求。同时,场地开阔,可根据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布局,适合多种经营项目开展。

4.****水厂不承担供水功能,处于闲置状态,厂区内部设施与供水管网、水源井完成物理隔离,不影响公共供水管网。


招租要求

1.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

2. 经营范围:租赁方开展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无重大污染及安全隐患。

3.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价格以最终双方洽谈确认的价格为准,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全年租金),在签订合同前租赁方需缴纳3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且无违约行为全额无息退还。

使用用途:可用于物资库房、农家乐、修理厂、便利店等合规经营项目。


出租方式和成交原则

1.出租方式:公开招租、现场洽谈择优确定承租方。

2.优先原则:同等情况下原租户具有优先租赁权,优先确定为承租方规则明确如下:

(1)原租户报价最高的,优先确定为承租方;

(2)原租户与其他意向承租人报价相同,由原租户承租;

(3)原租户报价低于其他意向承租人,但其确认可以以其他意向承租人中的最高出价租赁的,由原租户承租。其他意向承租人加价的,以此类推。

意向承租人提出其他有利于出租方的条件的,参照上述规则择优确定承租方。


意向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且未被中国执行信息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


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2日-10月31日,上午10:00-下午20: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二楼经营发展部进行报名。

3.联系方式:塔依尔 133****7426。


其他事项

1. 租赁方需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气、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租赁期间,****水厂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装修,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且租赁期满后不得拆除或损坏改造装修部分。

2. 本次招租以现状出租,出租方不承担租赁方因经营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租赁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合法经营,如因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租赁方自行承担。

3. 若报名人数超过3人,组织集中洽谈比价,择优确定承租方;若报名人数不足3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租赁事宜。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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