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五十一团团部及六连锅炉房在线监测设施供暖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锦绣东街6****花园步行街1-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9日11时00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五十一团团部锅炉房、六连锅炉房,共2套废气自动监测设施(CEMS)及配套2台数采仪,属于生态环境部门重点监管污染源监控设备。
服务内容:一是对2套CEMS废气自动监测设施、2台数采仪开展供暖期全托管运维,负责设备日常巡检、保养、故障维修、系统校准、校验比对工作;二是承担全部运维耗材、易损零部件、标准气体采购及更换;三是执行故障处置要求:故障接到通知后2小时响应、4小时抵达现场处置,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四是保障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不低于95%,按规范做好运维记录归档;五是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若设备停机超过6小时,协助向监管部门报备,按要求开展人工补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周期:2026年11月15日至2027年3月1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80000.00元;最高限价:180000.00元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设备监测运营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保护设备运维证书。
3.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递交时间、地点
招标内容:设备运维服务单位
服务内容:本次招标服务内容针对锅炉房在线监测设备的运维的招标工作。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时间:2026年10月24日至2026 年10月28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 地点:****市锦绣东街6****花园步行街1-9号。
3.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
4.售价:0元。
开启:
1.时间:2026 年10月29日11时00 分(**时间)。
2.地点:****市锦绣东街6****花园步行街1-9号(****)。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五十一团
联系方式人:阿米娜﹒米孜尔 187****0173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锦绣东街6****花园步行街1-9号
联系方式:朱小东 181****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