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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乡村**,确保**性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现**县玉麦镇兰干村98.4亩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共计2宗标的)在****(http://www.****.com)公开挂牌流转,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名称 | **县玉麦镇兰干村98.4亩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共计2宗标的) | ||||||||
| 标的面积 | 98.4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标的性质 | 集体所有 包含25.21亩农村集体**性资产和73.19亩农户30年承包土地。 | ||||||
| 流转用途 | 粮食作物种植 |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竞拍底价 | 600元/亩/年 | ||||||
| 流转期限 | 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2年 | ||||||||
| 竞价方式 | 阶梯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元/亩/年的整倍数 |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具体时间: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当年 10 月 15 日前支付。 □其他 | ||||||||
| 标的序号及 项目名称 | 地块编号 | 面积 | 流转底价 | 竞拍保证金/风险保障金 | 竞拍时间 | ||||
| **县玉麦镇兰干村51.77亩土地经营权出租(3304) | 南至:314国道 北至:7村边 **:水渠 西至:小路 | 51.77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600 元/亩/年 | 37000元/5000元 | 2026年10月26日 13:15至13:30 | ||||
| **县玉麦镇兰干村46.63亩土地经营权出租(3305) | 南至:果园 北至:小路 **:7村边 西至:3小队土地 | 46.63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600 元/亩/年 | 34000元/5000元 | 2026年10月26日 13:45至14:00 | ||||
| 备注 | 标的一包含:15亩农村集体**性资产和36.77亩农户30年承包土地。标的二包含:10.21亩农村集体**性资产和36.42亩农户30年承包土地 | ||||||||
| 延时竞拍期 | 自由竞拍结束前2分钟,若有竞买方出价则进入延时竞拍期,竞拍期可由多个延时竞拍周期组成,每个延时竞拍周期为120秒。在一个延时竞拍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该次竞拍活动的最终成交方。 | ||||||||
| 竞拍地点 | **县玉麦****服务站 | ||||||||
| 注意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竞拍报名手续及缴纳竞拍保证金截止时间至2026年10月25日20:00(**时间)。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872********0118886685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3)竞拍****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竞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作为有效竞拍保证金。请有意报名人员提前打款,避免因异地跨行等原因造成入账延迟影响竞拍。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 2 种 (1)一次性支付,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 (2)分期支付或一年一付,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当年10月15日前支付。 3.本次流转标的水、电齐全,道路通畅。 4.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5.此流转标的只允许种植粮食作物。 6.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本次交易标的。 7.转出方流转标的后续若实际测量的,不包含地埂。 8.交易合同履行期间,受让方如有用工需求,须优先选择流转标的所在地本村村集体成员。 9.受让期限届满或交易合同终止、解除时,受让方对流转标的范围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地上附着物,须无偿、完好移交转出方,受让方不得随意损坏,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转出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及相关费用。 10.受让方****政府补贴资金归受让方所有。 11.标的挂牌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不存在差额,如存在则扣减/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存在差额部分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12.受让方须于每季农作物收获后 7 日内完成田间废弃物的清理工作。 13.原受让方及转出方所在组织内部成员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14.此标的网络竞价阶梯为10元/亩/年。 15.取得最终成交资格的受让方须在成交公示期满3****中心缴纳风险保障金,受让方在流转合同履行期间无违约行为的,风险保障金于流转期限结束之日无息退回。 16.其他条款详见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不得变更本公告所列示的内容。 | ||||||||
| 重要提醒 | 1.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中心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人(竞价人)为最终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意向受让方请再次充分知悉,在被确认为项目最终受让方后,****中心(公司)交易规则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相关事宜以****交易中心(公司)签署的《意向受让协议书》为准。 3.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5.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6.受让方对于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7.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
202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