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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制合成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煤制合成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煤制合成气项目
二、工程概况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地****工业园区,项目在不改变原厂区生产结构的前提下,以煤为原料生产氨合成气,**空分、气化、变换、酸性气体脱除、氨压缩、气体精制、硫回收等工艺装置,配套公用工程及
辅助设施利旧老厂或进行局部改造。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地****工业园区
联系人:何龙龙
联系电话:159****8669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荣盛五街与高铁北六路交叉口**旅游大厦1307B
邮政编码:830023
联系人:陈琼
联系电话:139****2132
邮箱:****@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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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