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情况
****拟对持有的**鑫立****公司等18户20笔不良债权资产发布处置公告。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鑫立****公司债权一笔,债权本金57,000,000.00元,利息合计96,608,967.88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153,608,967.88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公司债权一笔,债权本金49,999,999.00元,利息合计81,232,427.07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131,232,426.07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骆****公司债权一笔,债权本金4,936,357.80元,利息合计1,921,994.32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6,858,352.12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阿****公司债权一笔,债权本金0.00元,利息合计643,478.55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643,478.55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县****公司债权一笔,债权本金1,239,228.99元,利息合计2,619,110.60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3,858,339.59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县****公司债权一笔,债权本金619,995.96元,利息合计1,691,271.07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2,311,267.03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公司债权一笔,债权本金7,670,834.10元,利息合计13,143,109.20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20,813,943.30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县****公司债权一笔,债权本金638,352.08元,利息合计301,103.31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939,455.39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县艾力胡西******社债权一笔,债权本金205,175.12元,利息合计192,525.52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397,700.64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公司债权一笔,债权本金15,745,222.72元,利息合计13,889,755.10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29,634,977.82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若******社债权三笔,第一笔债权本金1,960,000.00元,利息合计1,763,318.90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3,723,318.90元;第二笔债权本金0.00元,利息合计292,783.76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292,783.76元;第三笔债权本金690,000.00元,利息合计649,180.19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1,339,180.19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公司债权一笔,债权本金10,278,638.38元,利息合计7,885,468.94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18,164,107.32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公司债权一笔,债权本金3,100,000.00元,利息合计888,199.49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3,988,199.49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县盈******社债权一笔,债权本金19,923,386.00元,利息合计10,761,328.77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30,684,714.77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县******社债权一笔,债权本金19,994,710.00元,利息合计8,473,694.16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28,468,404.16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县腾丰******社债权一笔,债权本金20,000,000.00元,利息合计8,980,183.23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28,980,183.23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县尉丰****公司债权一笔,债权本金12,918,750.00元,利息合计6,338,598.28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19,257,348.28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司持有**县博丰******社债权一笔,债权本金9,792,171.00元,利息合计3,888,135.98元,代垫费用0.00元,债权合计13,680,306.98元。
****法院生效文书计算,最终利息金额的确认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基准日:2026年9月30日 单位:元
| 序号 | 债权人 | 债务人 | 币种 | 本金 | 利息 | 代垫费用 |
| 1 | **** | **鑫立****公司 | 人民币 | 57,000,000.00 | 96,608,967.88 | 0.00 |
| 2 | **** | ****公司 | 人民币 | 49,999,999.00 | 81,232,427.07 | 0.00 |
| 3 | **** | **骆****公司 | 人民币 | 4,936,357.80 | 1,921,994.32 | 0.00 |
| 4 | **** | **阿****公司 | 人民币 | 0.00 | 643,478.55 | 0.00 |
| 5 | **** | **县****公司 | 人民币 | 1,239,228.99 | 2,619,110.60 | 0.00 |
| 6 | **** | **县****公司 | 人民币 | 619,995.96 | 1,691,271.07 | 0.00 |
| 7 | **** | ****公司 | 人民币 | 7,670,834.10 | 13,143,109.20 | 0.00 |
| 8 | **** | **县****公司 | 人民币 | 638,352.08 | 301,103.31 | 0.00 |
| 9 | **** | **县艾力胡西******社 | 人民币 | 205,175.12 | 192,525.52 | 0.00 |
| 10 | **** | ******公司 | 人民币 | 15,745,222.72 | 13,889,755.10 | 0.00 |
| 11 | **** | 若******社 | 人民币 | 1,960,000.00 | 1,763,318.90 | 0.00 |
| 12 | **** | 若******社 | 人民币 | 0.00 | 292,783.76 | 0.00 |
| 13 | **** | 若******社 | 人民币 | 690,000.00 | 649,180.19 | 0.00 |
| 14 | **** | ******公司 | 人民币 | 10,278,638.38 | 7,885,468.94 | 0.00 |
| 15 | **** | ******公司 | 人民币 | 3,100,000.00 | 888,199.49 | 0.00 |
| 16 | **** | **县盈******社 | 人民币 | 19,923,386.00 | 10,761,328.77 | 0.00 |
| 17 | **** | **县******社 | 人民币 | 19,994,710.00 | 8,473,694.16 | 0.00 |
| 18 | **** | **县腾丰******社 | 人民币 | 20,000,000.00 | 8,980,183.23 | 0.00 |
| 19 | **** | **县尉丰****公司 | 人民币 | 12,918,750.00 | 6,338,598.28 | 0.00 |
| 20 | **** | **县博丰******社 | 人民币 | 9,792,171.00 | 3,888,135.98 | 0.00 |
二、债务企业情况
(一)**鑫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赵杰持股98%,刘红丽持股2%。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二)****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1日,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常涛,注册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赵杰出资4500万元,占比37.5% 常涛出资500万元,占比4.16%,**鑫立****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比58.34%,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三)**骆****公司(以下简称“骆驼家电子”)成立于2016年6月22日,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徐海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云丝****公司出资350万元,占比35%,冯洋出资249.6万元,占比24.96%,徐海洋出资150万元,占比15%,俞志强出资100万元,占比10%,徐燕出资50万元,占比5%,赵广星出资50万元,占比5%,马玲玲出资50万元,占比5%,唐善强出资0.2万元,占比0.02%,阿布拉江﹒热合曼出资0.2万元,占比0.02%。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四)**阿****公司(以下简称“鑫甜果业”)成立于2006年9月14日,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石建新,注册资本:1000万元,石建新出资1000万元,占比100%。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五)**县****公司(以下简称“宏傅食品”)成立于2006年8月15日,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赵秋兰,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赵秋兰出资11万元,占比22%,胡**出资39万元,占比78%。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六)**县****公司(以下简称“绿兴塑料”)成立于2015年1月6日,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曹雄山,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曹雄山出资100万元,占比100%。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七)****公司(以下简称“环联线缆”)成立于2003年8月2日,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胥继成,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胥继成出资424万元,占比53%,张洪渠出资376万元,占比47%。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八)**县****公司(以下简称“兴苑物业”)成立于2008年4月9日,公****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山其米格,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县金硕****公司出资50万元,占比100%。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九)**县艾力胡西******社(以下简称“艾力胡西辣椒种植”)成立于2012年12月10日,公******社,法定代表人肉先古力﹒**,注册资本:750万人民币,肉先古力﹒**出资250万元,占比33.33%,艾合买提﹒尤素甫等27位社员出资500万元,占比66.67%。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十)******公司(以下简称“金润庄园酒业”)成立于2016年11月29日,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恩华,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王恩华出资255万元,占比51%,王晟出资245万元,占比49%。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十一)若******社(以下简称“兴发红枣”)成立于2013年3月12日,企******社,法定代表人肖金菊,注册资本:356.94003万人民币,韩立强、张兴发等99位成员出资成立。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十二)******公司(以下简称“大漠天物”)成立于2014年8月14日,企****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赵治国,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王银平出资1000万元,占比100%。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十三)******公司(以下简称“熙攘农业”)成立于2021年8月5日,企****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马金疆,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马金疆出资666万元,占比66%,李秀权出资340万元,占比34%。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十四)**县盈******社(以下简称“盈农丰棉花”)成立于2018年6月14日,企******社,法定代表人白小霞,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周平兰出资1900万元,占比95%,白小霞出资84万元,占比4.2%,宋保才、黄运峰、马强、兰文尿分别出资2万元,分别占比0.2%。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十五)**县******社(以下简称“源丰棉花种植”)成立于2006年3月30日,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袁建波,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袁建波出资8500万元,占比85%,廖丽出资1500万元,占比15%。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十六)**县腾丰******社(以下简称“腾丰畜牧养殖”)成立于2018年8月17日,企******社,法定代表人黄付荣,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黄付荣出资2900万元,占比96.6667%,吴素艳、谭文全、李陈、候平梅、常琳分别出资20万元,分别占比0.6667%。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十七)**县尉丰****公司(以下简称“尉丰牧业”)成立于2018年6月9日,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袁建波,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同丰****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比100%。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十八)**县博丰******社(以下简称“博丰棉花种植”)成立于2018年12月6日,企******社,法定代表人王树安,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王树安出资1960万元,占比98.00%,王小容、李佳斌、宋一平、王月分别出资10万元,分别占比0.50%。企业涉及执行案件,企****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三、担保情况
(一)**鑫立****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抵押担保为债务人鑫立植物蛋白以其持****工业园区房产13847.69平方米及土地13333平方米、机械设备及其附属物提供抵押担保。(他项权证号码为:房屋他项权证(2015)字第2924号、二师他项(2015)第020060号、新抵Z****16016号动产抵押登记书、新抵2Z****16015号动产抵押登记书);质押担保为赵杰以其持有的**鑫立****公司3400万元股权为债务人57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股权处置设立登记通知书(**工商)股质登记设字【2016】0021号);保证担保为****公司、阿****公司、**旭鑫****公司、赵杰、常涛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公司以位于库****工业园区工业用房(建筑面积7945.28平方米)、工业土地(面积102414.76平方米)、抵押物机器设备、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为该笔债权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担保为**旭鑫****公司、阿****公司、**鑫立****公司、赵杰、常涛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骆****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云丝****公司、买买提江﹒吐尔地、帕孜拉提﹒热合曼、刘江伟、余娟、冯洋、徐海洋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阿****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库尔****公司、程绪安、谢云、石建新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县****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公司****公司厂内的20组设备为本笔贷款偿提供抵押担保;赵建荣、胡**、赵秋兰、张玉梅、柳毓苇、刘睿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县****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曹雄山、王海峰、张小堂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县吉祥路232号的2组机械设备为本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张淑娟、胥继成、张洪渠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县****公司债权无担保,为信用贷款。
(九)**县艾力胡西******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艾尼娃江﹒尤素甫、肉孜完古丽﹒阿不都热合曼、艾合买提﹒尤素甫、买力彦﹒肉孜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王恩华,王晟,**金润****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一)若******社本金余额196万元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张兴发、艾买尔﹒热合曼、祁开忠、韩立强、艾则孜﹒乌加布拉、麦提托合提﹒阿力、杨成龙、吴**、王林、朵学忠、毛俊、徐万龙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金余额为0万元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张兴发、祁开忠、韩立强、杨成龙、毛俊、徐万龙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金余额为69万元债权担保方式为张兴发、艾买尔﹒热合曼、祁开忠、徐德才、祁富忠、李河、杨成龙、吴**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二)******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其中抵押物已处置完毕,赵治国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银平以其持有的******公司10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十三)******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物已处置完毕,马金疆、石永萍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四)**县盈******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同丰****公司、袁**、邓利斌、袁建波、廖丽、白小霞、李冠含、周平兰、黄运峰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五)**县******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同丰****公司、袁建波、袁**、邓利斌、廖丽、马强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六)**县腾丰******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袁建波、袁**、廖丽、邓利斌、黄付荣、谭俊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七)**县尉丰****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卫志勇、袁建波、袁**、王**、**同丰****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八)**县博丰******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袁**、邓利斌、袁建波、廖丽、王树安、**同丰****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
(七)****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本次资产处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则,任何意向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当然取得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或标的资产的任何购买保证。
联系人:费先生、张先生、郝先生
联系电话:0991-****556 、0991-****292
通讯地址:**市**区人民路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