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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经**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267.2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在****(http://www.****.com)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名称 | **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267.2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共计11宗标的) | ||||||||
| 标的位置 | **地区**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 | ||||||||
| 标的面积 | 267.20亩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土地性质 | 其中:137.92亩为国有农用地经营权,129.28亩为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使用现状 | 耕地,流转标的一至标的五、标的九至标的十范围内种植核桃树;标的六、标的七土地上附着物有棉花,未收割 | 流转标的用途 | 详见附表 |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详见下表 | ||||||
| 流转期限 |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 □按年支付 | ||||||||
| 标的序号与标的名称 | 四至 | 流转面积(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流转用途 | 挂牌单价(元/亩/年) | 竞拍保证金(元) | 备注 | |||
| 标的一: (1641) **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32.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留荒地 南至:耕地 西至:道路 北至:耕地 | 32.8 | 种植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等) | 265 | 8692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二: (1642) **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49.6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 南至:耕地 西至:耕地 北至:耕地 | 49.65 | 种植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等) | 265 | 13157.25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三: (1643) **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12.5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水渠 南至:道路 西至:耕地 北至:耕地 | 12.58 | 种植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等) | 265 | 3333.7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四: (1644) **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22.5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道路 南至:道路 西至:耕地 北至:耕地路 | 22.58 | 种植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等) | 265 | 5983.7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五: (1645) **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11.4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道路 南至:道路 西至:水渠子 北至:耕地 | 11.45 | 种植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等) | 265 | 3034.25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六: (1646) **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16.67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 南至:耕地 西至:耕地 北至:道路 | 16.67 | 种植棉花 | 265 | 4417.55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标的七: (1647) **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40.22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 南至:耕地 西至:耕地 北至:水渠 | 40.22 | 种植棉花 | 265 | 10658.3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标的八: (1648) **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14.1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 | **:红柳地 南至:水渠 西至:道路 北至:水渠 | 14.1 | 种植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等) | 265 | 3736.5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标的九: (1649) **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36.7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 | **:房屋 南至:耕地 西至:道路 北至:耕地 | 36.7 | 种植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等) | 265 | 9725.5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标的十: (1650) **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15.24亩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 | **:红柳地 南至:水渠 西至:耕地 北至:耕地 | 15.24 | 种植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等) | 265 | 4038.6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标的十一: (1651) **县乌吉热克乡巴格艾日克村15.2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红柳地 南至:水渠 西至:道路 北至:水渠 | 15.21 | 种植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等) | 265 | 4030.65 | 其中:14.99亩为国有农用地经营权,0.22亩为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其他说明 | 1. 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8600 8011 2010 1148 3230 3 开户银行:****银行环疆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2. 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 1 种: (1)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按年支付。 3.此流转标的有水无电,道路畅通。 4.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5.此流转标的用途详见上表。 6.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此标的。 7.转出方流转标的后续若实际测量的,不包含地埂。 8.交易合同履行期间,受让方如有用工需求,须优先选择流转标的所在地本村村集体成员。 9.受让期限届满或交易合同终止、解除时,受让方对流转标的范围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地上附着物,须无偿、完好移交转出方,受让方不得随意损坏,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转出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及相关费用。 10.受让方****政府补贴资金归受让方。 11.此标的挂牌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不存在差额,如存在则扣减/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存在差额部分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12.受让方须于每季农作物收获后15日内完成田间废弃物的清理工作。 13.原受让方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14.此项目标的一至标的五、标的九至标的十范围内已种植若干核桃树,所有权属归原种植户所有,流转期限内核桃树产生的经济收入归原种植户所有,核桃树的日常管理和养护责任由原种植户承担,受让方不得随意砍伐破坏流转标的范围内已种植的核桃树,须套种粮食作物。 15.此项目标的六、标的七用于种植棉花,转出方不保证棉花相关补贴发放,按当年相关政策进行申请,且转出方对棉花补贴发放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此项目标的六、标的七范围内已种植棉花,尚未收割。转出方须于2026年12月1日前完成棉花收割,秸秆清运等工作,将土地整理至待耕状态后交付受让方。 17.此标的网络竞价阶梯为10元/亩/年。 18.其他条款详见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不得变更本公告所列示的内容。 | ||||||||
| 重要提醒 | 1.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中心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人(竞价人)为最终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意向受让方请再次充分知悉,在被确认为项目最终受让方后,****中心(公司)交易规则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相关事宜以****交易中心(公司)签署的《意向受让协议书》为准。 3.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5.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6.受让方对于承包费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7.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
| 公告时间 | 2026年 10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8 日 | ||||||||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阿布力克木﹒阿布力米提(176****9088)
****中心联系电话:塞丽麦(180****8980)
组合热丁(166****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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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