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财政补助资金代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 10: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财政补助资金代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县****财政补助资金代发项目
预算金额(元):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财政补贴资金代发;负责我县所有****财政补贴资金代发业务,主要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种植补贴、农机补贴、低保补助、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雨露计划、产业奖补等各类****补贴项目。严格按照财政“一卡通”系统下发发放清单,按时完成资金划拨、入账、明细反馈、异常处理、对账归档、便民服务等全流程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暂定二年,合同每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 10:3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2日 10:3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安信CA服务热线0991-****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CA服务热线****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网和**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中心一号楼二楼D5数字证书窗口(地址位于**市多浪河二期),联系人:卢海霞,咨询电话:0997-****777。或潜在供应商****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cn/办理。****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7190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地区**县**东街093号
联系方式:0997-****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地区**县**大道670号
联系方式:0997-****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
电 话:099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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