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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性资产保值增值,现**县伊什库力乡阿克库木贝希村714.2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共计2宗标的)项目在******交易中心(http://www.****.com)公开挂牌流转,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名称 | **县伊什库力乡阿克库木贝希村伊什库力乡阿克库木贝希村714.2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共计2宗标的) | ||||
| 标的位置 | **地区**县伊什库力乡阿克库木贝希村 | ||||
| 标的面积 | 714.25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
| 土地性质 | 其中43.78为亩国有农用地经营权、471.25亩为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199.22亩为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使用现状 | 耕地-流转标的内种植棉花,尚未采收。 | 流转标的用途 | 种植农作物 |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详见附表 | ||
| 流转期限 |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1日 (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 □按年支付,具体时间: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当年的/月/日前支付。□其他 | ||||
| 标的序号与标的名称 | 四至 | 流转面积(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挂牌单价(元/亩/年) | 竞拍保证金(元) | 备注 |
| 标的一: (576) **县伊什库力乡阿克库木贝希村670.47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道路 西至:道路 南至:芦苇厂 北至:道路 | 670.47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900元/亩/年 | 192847元 | 471.25亩为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199.22亩为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标的二: (577) **县伊什库力乡阿克库木贝希村43.7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道路 西至:道路 南至:芦苇厂 北至:道路 | 43.78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900元/亩/年 | 11820元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标的二(**县伊什库力乡阿克库木贝希村43.7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参与竞价,按照标的一的最终成交单价同步受让标的二。 | |||||
| 竞价方式 | 阶梯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元/亩/年的整倍数 | ||||
| 竞拍地点 | ****中心 | ||||
| 竞拍时间 | 标的一(**县伊什库力乡阿克库木贝希村670.47亩土地经营权流转):2026年11月1日12:00至12:15 (**时间) | ||||
| 注意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竞拍报名手续及缴纳竞拍保证金截止时间至2026年11月1日10:00(**时间)。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8600 8011 2010 1148 3230 3 开户银行:****银行环疆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3)竞拍****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竞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作为有效竞拍保证金。请有意报名人员提前打款,避免因异地跨行等原因造成入账延迟影响竞拍。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 1 种: (1)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分期付款或一年一付,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年租金于前一年 / 月 / 日之前支付完毕。 3.此流转标的水电齐全,道路通畅, 4.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5.此流转标的330亩农户承包土地必须种植粮食作物、384.25亩可种植农作物(不能种植棉花和草药)。 6.地膜须上交至转出方统一处理。 7.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此标的。 8.交易合同履行期间,受让方如有用工需求,须优先选择流转标的所在地本村村集体成员。 9.受让期限届满或交易合同终止、解除时,受让方对流转标的范围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地上附着物,须无偿、完好移交转出方,受让方不得随意损坏,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转出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及相关费用。 10.受让方****政府补贴资金归受让方。 11.此标的挂牌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不存在差额,如存在则扣减/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存在差额部分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12.受让方须于每季农作物收获后 15 日内完成田间废弃物的清理工作。 13.原受让方及转出方所在组织内部成员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14.本项目流转地块属于高标准农田,配套滴灌系统、泵房、阀门井、排水井、变压器等农田基础设施。受让方须于成交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按照3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履约押金,款项缴入伊什库力乡阿****经济**社指定账户。受让方应当妥善管护上述配套设施,流转期限内如造成设施损毁的,由受让方负责修复至原状;未完成修复的,不予退还押金。若受让方在流转合同履行期内无违约情形,该押金于土地流转期限届满之日无息退还。 15.受让方在流转期限内,应及时对田埂进行清理、除草管护,保持田埂规范整洁。 16.本项目标的一(670.47亩)、标的二(43.78亩)为组合项目整体流转,不得拆分受让。本次仅以标的一作为竞价标的,标的二不参与竞价。若项目通过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照标的一的最终成交单价同步受让标的二;若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标的一、标的二分别按各自挂牌底价受让。 17.本项目流转标的种植棉花,尚未采收。转出方应于2026年10月25日前完成流转标的内棉花采收、秸秆清运工作,并将土地整理至待耕状态后交付受让方。 18.此标的网络竞价阶梯为10元/亩/年。 19.其他条款详见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不得变更本公告所列示的内容。 | ||||
| 重要提醒 | 1、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中心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人(竞价人)为最终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意向受让方请再次充分知悉,在被确认为项目最终受让方后,****中心(公司)交易规则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相关事宜以****交易中心(公司)签署的《意向受让协议书》为准。 3.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5.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6.受让方对于承包费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7.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
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