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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1-02
| 项目名称 | 增加厂内航煤产品储罐无动力吸附设施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公司厂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8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盖金祥 |
| 联系人 | 李娟 | 联系电话 | 139****7946 |
| 项目投资(万元) | 32 | 环保投资(万元) | 3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工艺流程。公司**一台10000m3航煤储罐。**的航煤罐正常切水经地上管道至埋地污水收集罐暂存,当罐液位达到罐容的85%启泵,将含油污水输送至附近含油污水主管。埋地污水罐增设一台无动力吸附VOCs废气治理设施,污水收集罐罐顶的废气通过无动力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2.建设内容:新增一套10m3/h无动力吸附VOCs废气治理设施及配套的管线、阀门和仪表。 3.执行标准: 无动力吸附VOCs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同时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修改单)及设计要求,排放限值为:非甲烷总烃≤120mg/m3,苯≤4mg/m3,甲苯≤15mg/m3,二甲苯≤20mg/m3。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速率限值0.33kg/h。 4.总量核算: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HJ 853-2017要求计算 设计排气量10m/h,设计运行时间8400h,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8400*10*120*10-9=0.01吨。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污水收集罐产生的无组织VOCs废气采取密闭收集措施后通过密闭管线进入无动力吸附VOCs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废气中冷凝的废液采取管线密闭收集措施后通过废液排水线排放至就近的含油污水井内,****处理场****园区****处理厂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及吸附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措施,合理布局。 | ||
| 承诺:**** 盖金祥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盖金祥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