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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县稻香路中桥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稻香路中桥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泉城街两侧稻香路以西
建设内容:**稻香路中1桥和稻香路中2桥,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路线起点稻香路,终点公园景观路,路线长度分别为68.089米和78.078米,宽度26米。包括桥梁、交通设施、人行道、照明电气等附属设施。
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日。
调试日期:2026年11月3日—12月3日。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33****3710
电子信箱:****@qq.com
邮编:8335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电子信箱、电话或邮件反馈。
****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