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XJLGZYDX(筹)三期建设项目部-A2-4-1宿舍楼、A2-1体育馆、A2-6北校门
发布日期:
联系人: 王露霜
联系电话: 186****7219
截止时间:
****大学(筹)三期建设项目(EPC)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A2-1体育馆防水防腐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1.建设地点: 四十一团草湖镇
2.发包方式:专业分包施工。
3.招标范围:详见第三章招标工程量清单。
计划总工期: 30 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以发包人确定的工程量完成为止(因业主等非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竣工日期顺延)。从开始施工起算,平均每个施工周期不得超过10天。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可优先考虑;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名录库。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平台相关公告发布的截止时间为准,领取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用于拷贝施工图等电子文档,以便报价时参考。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3.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或者原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平台相关公告发布的截止时间为准,地点为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
2.投标人在投****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R公开招标:不需要投标人确认。
地 址: 四十一团草湖镇
电子邮箱: ****@qq.com
联 系 人: 张鑫
联系电话: 188****7976
日 期: 2026 年11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