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4日
****000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1、合同履行期限 2、质量保证期限 | 1、合同履行期限为:分批供货,合同签订且接到采购人的供货通知起2日内送达指定地点;每批次供货数量及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接单;如供应商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未按通知要求及时供货,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逾期送达的,甲方有 权拒收该批货物,由此产生的仓储、保管及再次配送等费用由 乙方承担。2、质量保证期限为:从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60天 | 1、合同履行期限变更为:分批供货,自合同签订且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2日内,供应商应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每批次供货数量及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供应商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接单。供应商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批货物,由此产生的仓储、保管及再次配送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未按通知要求及时供货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质量保证期限变更为从该批次货物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60天;质保期内发现任何质量缺陷,乙方应对货物质量缺陷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饲料霉变、结块、营养成分不达标等导致牲畜受损的情形;乙方应赔偿甲方及实际使用农户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自行采购替代货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具体详见变更后的谈判文件。 |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天鹅**路1099号
联系方式:137****7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铁克其乡迎宾路98号智慧嘉苑4栋2层01号
联系方式:177****5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小东
电 话:177****5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