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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国有未利用地租赁管理,保障光伏发电、光热集热、设施农业等项目用地需求,依据国家、自治区相关用地管理政策文件,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6次委会研究,现就开发区国有未利用地租赁年租金价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开发区内光伏发电项目方阵用地、光热集热场区、设施农业用地等,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
二、租金标准:国有未利用地租赁年租金价格按80元/亩/年执行。
三、有关要求:用地单位、****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本标准办理国有未利用地租赁相关手续,规范用地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开发区国有未利用地租赁年租金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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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