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跨县域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83号)、《关于自治区跨县域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5〕126号)等有关规定,******局委托,****组织实施2026年**地区第一批跨县域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具体工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补充耕地指标基本情况
(一)挂牌交易指标面积及地块:本次挂牌出让耕地数量0.3252公顷(4.878亩),均为水浇地,耕地质量等别10等,粮食产能0.2927万公斤。
(二)挂牌交易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方:****。
(三)补充耕地指标地块位置:**市,****中心点坐标(2000坐标)如下:
J1,1,****087.129,****8315.008;J2,1,****095.295,****8341.873;
J3,1,****101.537,****8362.409;J4,1,****106.684,****8379.341;
J5,1,****117.949,****8416.400;J6,1,****134.361,****8470.391;
J7,1,****148.546,****8517.059;J8,1,****133.721,****8521.149;
J9,1,****072.039,****8318.157;J1,1,****087.129,****8315.008
(四)补充耕地指标项目基本情况见下表:
| 地州 | 县市 | 项目名称 | 可用于调出指标(公顷) | 可用于调出粮食产能(万公斤) | 地类 | 等别 | 单价(万元/亩)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 **地区 | **市 | ****农场)土地开发项目(四期) | 项目区部分地块 | 0.3252 | 0.2927 | 耕地 | 10 | 4.4 | 21.4632 | 0.1 |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地区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储备指标不能满足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的县、****政府或授权委托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申请参加竞买。
三、申请竞买和资格确认
(一)报名时间:2026年11月9日10:00-2026年11月13日19:30(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登陆**地区公共**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交易主体登https://ggzy.****.cn/TPBidder/member
Login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选择“交易乙方”,进入“土地拍卖”栏目,点击“土地申购”,选择需要竞买的标的物,点击“我要申购”,上传竞买人报名材料。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土地矿产交易电子竞价操作手册》https://ggzy.****.cn/xzzx/****0722/fe1b115b-2a27-48a7-8668-e88911a31817.html。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上传)
1.《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书》(附件1);
2.**地区行政区域内县、****政府或授权委托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出具的现存补充耕地指标不足的证明材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均为原件扫描件。
4.指标竞买人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的,还须提供县、****政府授权委托书;
(四)网上竞买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交易机构在线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系统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缴纳竞买保证金
1.竞买申请人报名通过后,登录**地区公共**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根据系****银行保证金缴纳账号,于报名截止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10万元。
2.竞买申请人按时缴纳保证金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到账和获得竞买资格情况。若尚未到账、未获得竞买资格的,****中心反馈,否则,造成不能获得竞买资格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3.竞得人按照《补充耕地指标成交确认书》缴纳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收益后,缴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于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退还。均不计利息。
四、挂牌竞价
本次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采用网上交易,竞买人的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以后的每次报价须高于当前的最高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0.1万元或是0.1万元的整倍数。竞价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式,竞价共分3个阶段:
1.挂牌竞价阶段。2026年11月16日10:00—2026年11月17日11:00,即自报名截止日之后的1个工作日。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6年11月10日11:00,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补充耕地指标竞价系统进入4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4分钟询问期)和若干个延时加价(4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4分钟,4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4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4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的竞得人。
(二)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补充耕地指标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1个工作日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五、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成交确认书》。
六、成交确认、出让结果公示
(一)挂牌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缴纳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收益。
****中心将在《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地区公共**交易平台公示此次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一)在本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交易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节余指标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心宣布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骗取交易资格的;
2.互相串通、恶意操纵交易的;
3.不按时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4.不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及时缴纳指标交易价款的;
5.违反挂牌出让公告有关约定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会在挂牌起始时间前和挂牌期间中止、终止挂牌活动,待问题解决后依法定程序恢复或另行挂牌:
1.司法机关、检察、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挂牌活动的;
2.因相关政策、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补充耕地指标有重大影响的;
3.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指标交易过程中,出让方、竞买人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交易资格;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机关处理。
(五)竞买人为参与补充耕地指标挂牌竞买活动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应当视为其自身行为或其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1.监督方:******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997-****820
2.交易平台:阿****交易中心
联系人:戚工 联系电话:0997-****678
3.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