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州阿合奇县(老城区)集中供热新建热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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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克州**县(老**)集中供热**热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名 称 关于克州**县(老**)集中供热**热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8-20 12:52 发布日期 2026-08-21 10:39
文 号 克环评函〔2026〕75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 发布机构 ****

阿****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克州**县(老**)集中供热**热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申请》(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克州**县(老**)集中供热**热源项目位于**县老**南大街以南,**路以西。

目前**县老**热源站有1台29兆瓦(41.43蒸吨/小时)燃煤热水锅炉及2台37.5兆瓦(53.57蒸吨/小时)固体蓄热电锅炉。29MW燃煤热水锅炉于2014年建设投运至2026年4月15日(供暖期结束),已于2026年6月5日拆除,未履行环评手续(已过追诉期,不予立案)。2台37.5兆瓦固体蓄热电锅炉于2022年建设运行,本次保留作为后续燃煤锅炉备用热源。

本次**1台91MW(130蒸吨/小时)燃煤热水锅炉,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等配套设施。**一座封闭式储煤场、一座封闭式灰渣库、****处理站及一座危险废物贮存库。**供热管网2×1.33千米,其中DN600供热管径管网长度为2×920米,DN400供热管径管道长度为2×410米。

本项目总投资7064.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9.1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3.34%。

本项目环评文件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克孜勒****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10日出具不予立案审批表。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整改,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根据**维吾****评估中心出具的《关于克州**县(老**)集中供热**热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及**丝路之祥****公司编制的《关于克州**县(老**)集中供热**热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分局出具的初审意见(阿环预审〔2026〕5号),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与临时占地,避免不必要的土地占用,尽量避让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减少破坏植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冬季及大风天气施工;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加强施工管理、环保宣传和培训;禁止施工人员狩猎。运营期临时占地全部恢复原地貌;利用已有施工道路作为巡检道路,加强对巡检人员环保培训,减少巡检期间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及由于运输产生的扬尘。在施工场区设置围挡;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管沟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苫盖措施,定期洒水降尘。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经SNCR-SCR+袋式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60米高烟囱排放;颗粒物、NOx、SO满足《**维吾尔自****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超低排放”的相关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满足《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表1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锅炉烟气处理过程氨逃逸排放执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中表4脱硝系统有关工艺参数要求,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氨逃逸浓度低于3.8毫克/立方米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运营期采取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洒水抑尘、道路硬化、厂区绿化及封闭式储煤场等措施进行无组织废气的治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水、土壤防治措施。施工废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生活污水排放系统,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阿****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生产废水均进入本次的**一座处理能力为200立方米/天,工艺为“一级处理(中和、隔油、氧化、沉淀等)+二级处理(絮凝/混凝、澄清、气浮、浓缩、过滤等)”****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优先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剩余部分用于厂内灰渣拌湿及储煤场、厂区洒水降尘、输煤系统冲洗等,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阿****处理厂处理。****处理站(含废水池)、废污水管网、事故水池、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重点防渗;储煤场、脱硫工艺区、锅炉补给水处理间、石灰石筒仓及灰渣库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厂区道路、消防泵房等区域采取简单防渗,地面采取硬化。

(五)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等措施;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制定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或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同时对高噪声工作区采取封闭设计以改善操作条件和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厂界昼、夜环境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固体废弃物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场地平整产生的弃土、建筑施工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以及管道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条。建筑垃圾运往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存放;****物资部门回收;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填埋场填埋。运营期炉渣、除尘灰、脱硫石膏以及飞灰均存入灰渣库,定期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为0.1吨/年,废弃除尘布袋产生量为0.3吨/年,全部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为5吨/年,脱水处理后运至灰渣库分区碾压堆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吨/年,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脱硝催化剂(HW50,772-007-50),三年更换一次,直接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废机油(HW08,900-214-08)、废机油桶(HW08,900-249-08)、废含油抹布(HW49,900-041-49),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规定,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七)严格落实碳排放措施。采用优质燃煤;优化锅炉燃烧,提高锅炉效率,降低出口NOx排放量;根据煤种确定合适的燃煤,以保证锅炉效率;****制造厂采用高效的高低压加热器结构,保证其端差在保证值范围内;保温设计需通过方案比选,选用保温性能良好、节能效果稳定的保温材料;优化选择流量测量装置的型式,降低工艺系统自身的能耗损失,达到降低煤耗的目的,流量测量装置优先选用节流压损小的产品型式。本项目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29169.46吨/年。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九)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做好与排污许可证变更衔接,并按证排污。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为:氮氧化物29.5吨/年。

三、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你公司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本项目设施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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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