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1月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6日--11月10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132
传 真:0994-****370
通讯地址:****市健康西路505****环境局
邮 编:83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3.0×104Nm3/dLNG液化天然气撬装项目(一期) | **州**市上户沟哈萨克族乡大** | **** | **众智安环****公司 | 本项目为**项目,项目总投资19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5万元,占总投资的4.55%。主要建设内容为拟依托现有闲置建筑建设两座供热锅炉房,新增4台2t/h燃气热水锅炉(每个锅炉房各设置有2台2t/h的锅炉,一用一备)取代现有1台40吨燃煤热水锅炉为区域18栋公共服务建筑供暖。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1号、2号燃气锅炉废气分别配套“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治理措施,处理后烟气分别经18m、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 20mg/m3,二氧化硫 50mg/m3),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州 2022 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 “冬病夏治” 工作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发〔2022〕18 号)要求,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水由吸污车拉运至大****废水沉淀池,冬季储存于2000m3的废水沉淀池,夏季回用于**洒水降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和减振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厂界处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全部由厂家更换后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0.048t/a,氮氧化物0.422t/a,颗粒物0.034t/a,项目位于不达标区,污染物削减量实行倍量替代,污染物倍量替代量为二氧化硫0.096t/a,氮氧化物0.844t/a,颗粒物0.068t/a,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削减量从**市大**锅炉的减排量中调剂。 |
| 2 | 昌粮集团呼****公司1000td玉米烘干塔煤改气项目 | ****园区中区。 | 昌粮集团呼****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为**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8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21.18%,项目规模为年烘干湿玉米60000吨。 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22t/h燃煤热风炉,新购置一台19t/h燃气热风炉;新敷设130米天然气管线、并配套建设调压、计量安全切断等辅助设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燃气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30mg/m3、200mg/m3、300mg/m3限值要求;原料卸料口采用半封闭结构,物料转运、输送、筛分环节均采用密闭输送设备,成品钢板仓及烘后仓均为密闭筒仓,厂界无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无生产废水产生;****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置。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和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厂界处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第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筛分杂质、收尘灰收集后规范处置利用。运营期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5m2)内,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与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氮氧化物0.27t/a,替代总量为氮氧化物0.54t/a,削减量来自****公司****煤矿锅炉脱硫脱硝改造项目的减排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