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2025-03-18****拟对拥有的下列不良资产进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基准日),本资产包债权本金余额419,680,335.87元,利息余额220,635,236.90元,代垫费用353,015.04元,债权总额合计640,668,587.81元。公告所列示的本金余额、利息余额、代垫费用等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文件计算为准。债务人所在地为****市、**市;债权抵押物位于****市、**市。债权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代垫费用 | 债权合计 |
1 | **奥特****公司 | 借款人名下位于**中城国际城1#地块整栋商业房产(8.22万平方米)及5#地块94套住宅(11890.75平方米)抵押担保;借款人8.22万平方米商业房产租赁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 ****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陈明兴及其配偶林碧洪 | 246,364,901.97 | 84,297,699.75 | 353,015.04 | 331,015,616.76 |
2 | ******公司 | ******公司名下位于**产业****基地北侧的两宗土地抵押担保(土地证号:阜国用(2014)第17号、阜国用(2014)第19号);借款人名下采砂许可证(有效期限1年:2015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3日)质押担保。 | ******公司、自然人赵红彦、徐鹏及其配偶赵红利 | 160,993,257.32 | 119,715,384.11 | 0 | 280,708,641.43 |
3 | ****商贸有限公司 | - | **嘉****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商贸有限公司、**晟****公司、自然人谢林锋、李水发、郑鸿华 | 4,162,433.27 | 5,484,655.31 | 0 | 9,647,088.58 |
4 | **嘉****公司 | 4,162,393.88 | 5,484,210.60 | 0 | 9,646,604.48 | ||
5 | ****商贸有限公司 | 3,997,349.43 | 5,653,287.13 | 0 | 9,650,636.56 | ||
合计 | 419,680,335.87 | 220,635,236.90 | 353,015.04 | 640,668,587.81 |
注: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质押凭证、司法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截至交易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垫付费用)等一并转让。以上资产可能存在瑕疵,请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资产****公司接洽查询。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内容包括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处置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追偿、债权重组、债权转股权、转让单户或打包转让,整体或其中任意资产与其他符合转让条件的资产组合打包处置等方式。
五、公告日期及有效期
公告有效期均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发布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 0991-****009/0991-****034、131****7827
联系地址:**市**区红**路888****广场昆仑座(1721室)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毛先生 0991-****038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
新****公司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