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拟对拥有的下列不良资产进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资产情况
我公司拟处置资产位于**地区**县315国道南侧(新世纪住宅小区)高层综合楼3层商铺(负一层、二层、三层),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 用途 | 利用现状 |
1 | 新(2023)**县不动产第****017号 | **县315国道南侧(新世纪住宅小区)高层综合楼3层商铺(负一层) | 1009.31㎡ | 商业房产 | 出租 |
2 | 新(2023)**县不动产第****018号 | **县315国道南侧(新世纪住宅小区)高层综合楼3层商铺(二层) | 1036.46㎡ | 商业房产 | 出租 |
3 | 新(2023)**县不动产第****019号 | **县315国道南侧(新世纪住宅小区)高层综合楼3层商铺(三层) | 1036.46㎡ | 商业房产 | 闲置 |
合计 | 3082.23㎡ |
注:上表所列之实物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不动产权证明、司法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以上资产可能存在瑕疵,请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资产****公司接洽查询。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内容包括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处置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转让单户或打包转让,租赁,整体或其中任意资产与其他符合转让条件的资产组合打包处置等方式。
五、公告日期及有效期
公告有效期均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女士、朱先生
联系电话: 0991-****063/189****2010、0991-****050
联系地址:**市**区红**路888****广场昆仑座(1802室)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毛先生 0991-****038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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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