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乡直负一层门面房整体对外公开出租,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乡直负一层门面房整体对外出租项目
二、流出方(发包人):****人民政府
三、资产情况:
3.1 ****幼儿园分别位于齐干吉迭乡阿克阿热勒村、博列克托别村、赛克路村;乡直负****政府对面周转楼负一层。具体情况如下:
****幼儿园占地412.4㎡,2016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幼儿园占地412.14㎡,2016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幼儿园占地550.96㎡,2019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商铺(和谐路53-006号),2017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在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等需自理,缴费按统一标准收费,如遇相关部门政策变化,按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3.2 租赁费用:采用竞价方式,价高者成交。(幼儿园最低报价15000元,门面房最低报价8000元,每次叫价不少于100元)。
3.3 其他费用:无。
3.4 其他事项:水、电、暖等设备产生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有义务维修、保管好水、电、路等设施。
3.4.1 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义务维修房屋、围墙以及室内自来水、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
3.4.2 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及所有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4.3 承租方不得从事各类违法经营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承租方须承担双倍租金标准的违约金。
3.4.4 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所租场地及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在租赁期满,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承包权。
3.4.5 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对所租场地及房屋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方案,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3.4.6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月23日。
3.4.7 报名地点:****政府。
联系人:杨东(139****7342)、吴峰松(181****2728)